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药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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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乐山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的公告
2020-06-01 10:05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短缺,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关于印发<乐山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乐人才办〔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文件依据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2020年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 6月17日17:30止。

 

3.报名QQ邮箱:249330362@qq.com。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020年沐川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县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安排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muchuan.gov.cn/RLZY/)公布。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岗位调整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已缴费人员名单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拟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随面试成绩排名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将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四)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五)体检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根据各岗位聘用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组织部、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进入考察人员抓紧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自体检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递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若公示无异议,由县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的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聘用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为保证此次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沐川县纪委:0833-4602729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0833-4602626

 

 沐川县人社局:0833-4602854

 

十一、重要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除公告同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外,其余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因未及时查看指定网站关于通知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将在沐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依法、依规、安全进行,请各考生及社会各界予以支持、理解、监督。

 

考生咨询电话:沐川县人社局人事综合股0833-4602765;沐川县卫健局人事股:0833-4601456。 

 

考生咨询地址:沐川县人社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165号);沐川县卫健局 (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原文链接:http://www.scrsw.net/zhaokao/2020/zk5911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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